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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为确保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的正常进行,本着“专款专用,节约开支”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非医科类学生实习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非医科类专业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各类实习均在实习经费的开支范围。

    二、实习分类
    实习包括教学实习(或见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三大类。教学实习是指教学计划中的各类课程的实习、见习等;生产实习是指理论联系生产实际进行的、提高专业技能的综合性实习或强化技能实训;毕业实习是指非医科类专业学生毕业前进行的实习。

    三、实习安排的原则
    保证实习质量,节约资金,便于管理,就近安排实习。

    四、实习经费开支的具体范围、标准及要求
    1.实习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往返车船费和实习派车费;带队教师差旅费;学生实习住宿费;实习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指导费;实习管理费。
    2.标准:(1)带队教师、指导教师、联系及检查实习人员的差旅费,按教职工差旅费标准开支;学生一律按火车硬席、轮船中等舱位、客车的费用开支。(2)实习管理费:在校外实习基地实习期间,本科生每生每月40元,专科生每生每月3 0元,实习管理费由实习带队教师一次性向接受实习的单位缴纳。(3)学生实习住宿费:每生每天20元,超过部分学生自理。(4)实习生活补贴费:在外地(含省外)实习基地的实习生,按每生每天1元,在市内实习生每生每天0.6元。(5)营养津贴费:在井下、坑道、放射性场地实习期间,每生每天补助1元,按实习实际天数计算。(6)外聘教师指导费:聘请实习单位或其它单位有关技术人员讲课酬金标准为每小时30元。(7)实习经费开支须控制在实习经费计划之内。
    3.实习经费计划标准:(1)工科实习生,每生每年140元;文、理类实习生,每生每年110元;(2)金工实习和电子实习,每生每天8—10元。

    五、实习经费的划拨、使用管理及报销程序
    1.经费划拨的程序
学院于每年1 2月3 0日前,根据教学计划将下一年度的实习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总的实习经费预算调整安排各学院的实习经费,并将实习经费计划划拨到学院。
    2.经费的使用管理
实习经费实行包干到学院,节约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实习经费在财务处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学院自行调控,统筹管理,计划开支。每年年底教务处进行检查核实。
    3.经费报销程序
    实习经费的报销必须凭正式发票和规定表格,经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学院开具内部结算支票,从学院的实习专项经费中报销。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