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含“122”接警、“120”急救站):制定全院医疗工作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医疗质量标准,提出质控方案,对医疗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进行全院医疗质量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协调各医疗、医技科室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重大急救、抢救和院内外会诊工作;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处理日常医疗事务;制定各级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试,协同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和奖惩工作;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下级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122”、“120”接警并急救各种伤、病员的救援工作,落实救死扶伤的系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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