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官网
您现在的位置: 党务公开>> 重要公告>>正文内容

娄底市中心医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娄底市中心医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字体: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教研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湖南省和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医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一)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辉

副组长:姜海燕、杜友红

成 员:陈福如、彭欣辉、龚铁逢、杨翊翔

办公室主任:杨翊翔(兼)

职责:1.负责制订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杜友红

副组长:杨翊翔

成 员:杨一丹、彭喜开、邓素敏、刘竹喧、李良杰

办公室主任:彭喜开(兼)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三)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姜海燕

副组长:郑方艳

成 员:郭晶、童鑫

办公室主任:郑方艳(兼)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医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医院领导和学校纪检巡视与督查工作。

(四)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1.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专家组

组长:杜友红

成员:张艳红、李泉、彭福森、唐作撰、杨翊翔、胡跃春

秘书:颜梅生

2.心血管内科专家组

组长:王裕勤

成员:唐湘宇、杨志远、曾国平、段世英、杨翊翔、胡跃春

秘书:吴佳源

3.普外科专家组

组长:叶春华

成员:莫崖冰、王葵芳、陈善正、杨俊、杨翊翔、胡跃春

秘书:邓崇文

4.脊柱外科专家组

组长:陈良龙

成员:伍旭辉、童作明、张朝贵、范友兵、杨翊翔、胡跃春

秘书:李健

5.妇产科专家组

组长:张先平

成员:聂全芳、周仁慧、李细平、贺育兰、杨翊翔、胡跃春

秘书:刘玲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考生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9年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确定加分。

(三)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但需要提供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医院。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由学校研招办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收集后交本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相关学院网站,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站。

四、调剂工作

我院临床医学一志愿复试分数线采用国家线,按照1:1.2的复试比例,尚有复试缺额,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一志愿生源与调剂生源一起参加复试。

(一)接收调剂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要求。

(二)调剂规则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调剂规则:为对申请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00)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调剂),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本院不接受学术学位调剂。

(三)调剂报名

按计划招生数与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数两者之和的比例为1:1.2择优遴选复试调剂考生名单。调剂分数线、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经学校研究讨论后另将发布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主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调剂复试消息。

(四)调剂复试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共同参与复试,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受理调剂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复试名单后再交由本院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五、复试时间及流程

(一)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复试时间:2019年4月3日9:00。

复试对象:报考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00的一志愿考生。

复试的通知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二)复试流程

4月1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在研究生院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4月2日到我院报到。

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1.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南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领取复试报到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3.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4.复试费缴纳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收费标准,考生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5.心理测试与体检:

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时间为:第一批3月30日-4月4日。

6.复试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三基(50分)+报考专业方向理论(40分)+英语阅读翻译(10分),时间120分钟,医学三基部分题型为A型题,专业方向理论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和(或病例分析)。

7.复试技能操作考试

考试内容:临床基本技能。

8.面试

由面试专家从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综合能力、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各方面考察、提问。

六、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成绩共100分。

复试内容:参加第一批次复试的考生于4月3日进行复试,复试的通知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一)复试包含三部分内容:笔试(a)临床操作技能考核(b)、面试(c),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30%,30%,40%。复试总成绩=a×30%+b×30%+c×40%。

(二)笔试:复试的笔试主要包括医学三基(50分)、专业课(40分)和英语阅读翻译(10分),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由学院拟定。复试笔试的考生科目具体见我院网站上发布的复试方案。

(三)临床操作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按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临床技能测试。

(四)面试(满分100分):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面试小组。

七、拟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二)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我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南华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南华大学。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南华大学、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南华大学和我院均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六)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研究生院和我院纪检、监察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8-8527229,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九、学习形式

本院只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实行3年制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由本院安排住宿,符合享受奖、助学金条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含导师)奖助学金。

十、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方案须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前公布。复试小组由7人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二)应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在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1.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2.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四)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在复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

(六)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七)复试规则和拟同意参加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八)复试过程中必须有监督人员在场履行监督职责,调剂考生名单的筛选应由集体研究决定,南华大学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与考核。

十一、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一)复试完成后需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1.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2.南华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表;

3.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也一并上交南华大学研招办存档);

4.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5.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6.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

7.拟录取承诺书。

(二)复试完成后需将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档、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录取意见汇总表及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提交到南华大学研招办。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和学校相关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转至其他专业参加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三)奖助学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娄底市中心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娄底医院)。

娄底市中心医院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娄底医院2019年第一批硕士研究成绩公示

附件2:南华大学附属娄底医院2019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公示

附件3:南华大学附属娄底医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流程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