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77年,原名娄底地区人民医院,是娄底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全省五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医院占地10万余平米,现有在职职工2679人,其中副高以上专家483人,中级专技人员750余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吉首大学、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博士、硕士460余名。医院编制床位1800张,实际开放病床2800余张。医院设有59个病区、70余个医疗医技科室和全省首家三甲综合医院院士工作站、湘中3D医学打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遗传、胚胎移植等多个实验研究中心。医院年门诊量133万人次,年出院病人7.88万人次。现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国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首批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湖南省骨科-关节外科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在湘外国专家就医就诊定点医院、南华大学、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近年来,医院共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140余项,其中获国家、省、地厅级科技进步奖39项,科技专利12项。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拥有美国GE3.0T核磁共振、瑞典ELKTA直线加速器、德国西门子256层超高端光子双源CT 、美国GE16排模拟定位CT、最新型荷兰飞利浦1250mA大型C臂机、西门子全乳腺全容积全身应用型彩超等一大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医疗设备。医院专科特色明显,拥有骨科、心内科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泌尿外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等省评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肿瘤等市级治疗中心和质量控制中心20个,娄底市医学会已成立的34个专业委员会中有33个挂靠该院并由本院专家担任主委。目前,医院已形成了以骨科、心内科为拳头特色品牌,泌尿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妇产科、肝胆外科、老年内科、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血液内科、血液透析、普儿科、新生儿科、生殖医学科、介入导管室等科室为骨干的一批重点特色专科,许多项目达到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医院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服务理念,内强管理,外树形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相继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城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中国医疗机构公信力示范单位、全国地市级医院互联网影响力五十强、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卫生单位、全省三级医院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医疗执业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实习基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医院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全市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十佳消费者满意单位等60余项国家、省市级荣誉,医院步入了持续、稳定、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部分学科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针灸推拿医师、康复医学医师、心电图室医师、康复治疗技师、医学影像技师共19名。(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管理办法发放。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药物过敏史);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及工作经历
1.须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康复治疗技师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2.2017年6月份以前毕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3.具有三甲医院相关专业进修一年以上经历或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科教楼四楼人事科(40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应填写《娄底市中心医院2019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表可在娄底市中心医院官网自行下载填报,下载地址(附后);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可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2019年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进修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3)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纸质简历。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院纪检、人事科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招聘领导小组。
(三)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顺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7日上午8:30-10:30
3.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操作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8:30
4.按笔试、面试统计总成绩,按分数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优先拟录高学历者;如学历相同,优先拟录面试成绩高者),报院班子研究。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体检
1.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时,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了解考察、全面分析、综合评价和认真比较,由医院班子会研究,拟定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招聘监督部门
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应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参与应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8-8527307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738-8280062;
市中心医院纪委,0738-852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