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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委出台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十条规定

作者:吴雅琴 来源:娄底新闻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全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抓落实、不愿落实、不敢落实、不会落实”等突出问题,全面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激发竞相干事创业主观能动性,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娄底市委近日制定印发《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市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内容如下:

1.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密结合娄底实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在娄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对标对表抓落实的具体行动上。

2.奋力在全省A类地区中争先创优。坚持“完成工作任务是法定职责,矢志争先创优是政治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进入全省A类地区前列目标,人人争先进、事事争先进、时时争先进,创造更多在全国、全省有特色、有地位、有影响的娄底经验。

3.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立足本地本部门本岗位,切实搞清楚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搞清楚国际国内的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搞清楚最前沿的理论知识,搞清楚法律法规的边界,搞清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短板弱项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4.全面贯通责任链条。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行“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激励问责、总结反馈”六步工作法。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管理,逐条对账问效,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5.深入“作业面”,当好“施工员”。不管是什么岗位,都要到第一现场,直面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冲锋在前、带头示范,带领干部一起干、带动群众齐上阵。

6.甘当“勤务员”“店小二”。坚持“事不在小、关键在办”,以“事不过夜马上办”的态度,把群众呼声和企业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各类“牵肠挂肚”的问题。

7.让党员干部腾出更多时间抓发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为基层减负,切实纠正工作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责泛化简单化、属地管理责任泛滥等现象,持续推动文件会议减量提质增效、文风会风务实清新。

8.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增强斗争精神,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坚决防止“吃喝风”“红包风”旧病复发,坚决反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9.旗帜鲜明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实罚虚。倡导“不以岗位论高下、只凭业绩分优劣”,将落实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挂钩,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挪一边、调下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工作失误和无意过失。

10.严肃查处不落实的人和事。坚持“人与事相结合”,对不认真不负责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不留情面,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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