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二、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
三、申报表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直属单位、有关一级学会签署具体意见,加盖章后,如期(以邮戳为准)由上述单位统一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过时不予受理。 四、若表内填写不完,可用同样大小的纸续写。
五、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填写思路: ⑴ 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 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 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4.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5.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点击下载:国家级/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