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医院评教评学制度(十三)
发表日期:2013-12-20

    1、医院成立评教评学小组,成员视具体情况调整。

    2、评教评学小组负责临床教师的听课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评教评学活动。

    3、担任理论课讲授的教师及临床带见习、实习的教师均为评教对象。每年进行10次左右的听课检查,经常性组织学生评教活动。评教结果将反馈到各教研室,以督促和提高教学效果,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晋职、晋级和聘任的依据。

    4、各教研室、实习科室及科教科应组织授课老师经常性的对学生上课纪律,实习纪律、实习态度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学生的综合测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