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问答
发表日期:2014-03-03

1. 什么是流感?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最常见的流感起病突然,畏寒、寒战,高热,体温可达39~40℃,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等。如无并发症,多于发病3~4天后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轻症者如普通感冒,症状轻,2~3天可恢复。

2. 什么是禽流感?

禽流感主要是指禽中流行的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禽流感病毒可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和无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目前只发现H5和H7两种亚型。由于种属屏障,禽流感病毒只在偶然的情况可以感染人,既往确认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有H5N1、H9N2、 H7N2、 H7N3、H7N7、H5N2、H10N7,症状表现各不相同,可以表现为呼吸道症状、结膜炎、甚至死亡。人感染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病毒后常表现为高热等呼吸道症状,往往很快发展成肺炎,甚至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和全身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3. 什么是H7N9禽流感病毒?

流感病毒可分为甲(A)、乙(B)、丙(C)三型。其中,甲型流感依据流感病毒血凝素蛋白(HA)的不同可分为1-16种亚型,根据病毒神经氨酸酶蛋白(NA)的不同可分为1-9种亚型,HA不同亚型可以与NA的不同亚型相互组合形成多达144种不同的流感病毒。而禽类特别是水禽是所有这些流感病毒的自然宿主,H7N9禽流感病毒是其中的一种。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其中重症肺炎病例常可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感染性休克,甚至多器官功能衰竭。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重症病例救治,注意中西医并重,是有效防控、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4. H7N9禽流感感染病例的主要临床表现?

患者一般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少痰,可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重症患者病情发展迅速,表现为重症肺炎,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出现呼吸困难,可伴有咳血痰;可快速进展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多器官衰竭等,甚至死亡。

5. H7N9禽流感病毒是否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目前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人间传播能力。

6. 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感染H7N9禽流感?

目前已有证据提示活禽市场暴露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的危险因素,携带病毒的家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可能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传染来源。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1)日常生活中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活禽类、鸟类或其粪便,尤其是病(死)禽;若曾接触,须尽快用肥皂及水洗手。儿童应避免直接接触家禽和野禽。如果发现病(死)禽、畜,不要自行处理,应报告有关部门。

(2)不要购买活禽自行宰杀,不接触、不食用病(死)禽、畜肉,不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畜及其产品。

(3)生禽、畜肉和鸡蛋等一定要烧熟煮透。

(4)注意饮食卫生,在食品加工、食用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处理生禽、畜肉的案板、刀具和容器等不能用于熟食;在加工处理生禽畜肉和蛋类后要彻底洗手。

(5)健康的生活方式对预防本病非常重要。平时应加强体育锻炼,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不吸烟,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掩住口鼻。

(6)若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应带上口罩,尽快就诊,并切记要告诉医生发病前有无外出旅游或与禽类接触史。应在医生指导下正规治疗和用药。

7. 吃肉或者说吃家禽、猪肉产品是安全的吗?

吃正常处理和烹调的肉是安全的,流感病毒在足够热的情况下会失去活性,以正常温度烹调食物(食物应以至少摄氏70度均匀加热)可杀死病毒。在疫情暴发地区,肉制品在经过适当处理及烹调的情况是可以安全食用的。但病死动物或发现时已经死亡的动物不可食用。

8. 有针对流感(H7N9)病毒的疫苗吗?

目前尚无针对H7N9禽流感病毒的人用疫苗。

但已启动疫苗研发准备工作。 

9. 医务人员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风险大吗?

目前尚无H7N9人传人的确切证据,28例确诊病例接诊的医务人员中均未发现感染病例,但由于医务人员比普通公众接触患有感染性疾病病人的机会更多,建议医务人员在诊治病人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接诊疑似或确诊H7N9禽流感病例时,应采取标准预防加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预防。

10. 哪些人需要特殊防护?有何具体要求?

与家禽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养殖、分拣、运送、销售、宰杀、免疫接种工作和病、死禽处理等的人员,以及对有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的专业人员需要特殊防护。特殊防护的要求是穿普通工作服,外罩一层防护服(隔离衣),戴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穿长筒靴或可消毒的保护性脚套。注意洗手,减少感染发病机会。

(以上内容源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chinacdc.cn/rdwd/201303/t20130331_792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