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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心医院2026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南华大学衡阳医学院协作培养基地2026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6年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针对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六)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苦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组职责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学科专业规范成立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及突发问题,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二)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核验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复试工作,做好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复试信息,及时反馈受理结果;负责招生政策咨询与来电接听,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与场地,严格做好复试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审核拟录取结果,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医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四)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复试工作小组与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名单公布在衡阳医学院网站( 网址:https://yxy.usc.edu.cn/yjsjy/wzsy.htm)。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衡阳医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衡阳医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051)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其他事项按照衡阳医学院的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由衡阳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把关。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报考衡阳医学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衡阳医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及时缴纳复试费。自接收学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全天,具体安排为9:00--10:00专业笔试,10:20--12:0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14:30--21:30综合面试。
复试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E区七楼(专业笔试)、E区八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实践(实验)能力考核)、E区六楼圆桌会议室(综合面试)。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30日工作时间,地点:娄底市中心医院E区九楼教学办。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未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心理健康测试
见附件
(三)体检
我院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衡阳医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由衡阳医学院收取见附件,我院不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具体内容包括:
(一)专业笔试(20%):全院各级学科专业考生统一一套试卷,按临床医学专业命题,以内外科学为主。考试范围为2025年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范围为国家执业医师技能考试项目,一共两个项目,必选项目为心肺复苏,另一个项目抽签决定。
(三)综合面试(50%):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九、我院招生计划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
学 科 | 重症医学 | 耳鼻咽喉科学 | 骨科学 | 心血管病学 | 内分泌病学 | 消化病学 | 呼吸病学 | 妇产科学 | 合计 |
计划 | 2 | 1 | 1 | 2 | 1 | 1 | 1 | 1 | 10 |
十、拟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20%,30%,5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B=专业笔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
2、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5。
3、总成绩C= A*60%+ B*40%。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2)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2、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在2026年4月25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再入学。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如考生隐瞒规培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4、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
5、公示。由衡阳医学院将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衡阳医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按照学校和教育部后续要求做相应调整。
十一、日程安排
3月30日-4月3日,我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8日-24日,我院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24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6月中下旬,由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根据衡阳医学院的安排部署和医院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衡阳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衡阳医学院监督小组和医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医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衡阳医学院监督小组及校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官网、衡阳医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我院纪检监察室、衡阳医学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纪检监察室或衡阳医学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我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2026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0734-8281271;电子邮箱:35709222@qq.com。
医院0738-8527229;电子邮箱:564304863@qq.com。
十三、复核复审
由衡阳医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上报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三)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院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附件:
娄底市中心医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x
娄底市中心医院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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