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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娄底医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娄底医疗技术水平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娄底市人民政府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已签订合作协议,拟共同创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娄底医院(以下简称“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将依托广医附一医疗资源优势,打造集临床医疗、教学培训、科技研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大型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建成医疗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辐射湘中及周边地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将以“呼吸区域医疗中心”为主线,重点打造以胸外(肿瘤)、重症医学、泌尿外科、传染病、航空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的大型三级甲等医院。为做好广医一院娄底医院过渡期(2023-2025年)人才储备工作,贯彻落实“人才新政36条”,市卫健委根据《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公告》与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实际情况,并报相关部门审批,2023年拟引进36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外引进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三、引进计划
具体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医一院娄底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计划岗位信息表》)。
本次引进工作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导下,由市卫健委具体负责,此次所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并参照娄底市中心医院同类在职人员标准发放,由娄底市财政垫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条件中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在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医院共同认定;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的人员,以及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各级公立医院工作的编外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娄底市中心医院网站等平台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1)《广医一院娄底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表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报名(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6)承诺书(附表3)。
2.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一楼会议室,报名时间:12月7日至13日(节假日除外)。
3.资格审查
由市卫健委人事科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评委:由市卫健委组织面试专家组;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教学水平、与患者沟通能力、服务水平等综合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签订预录协议,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六、工作地点
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引进的人才过渡期(2023-2025年)将在依托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工作。
七、编制与待遇
(一)编制管理
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统一纳入广医一院娄底医院编制管理,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规定统一办理编制。
(二)待遇
1.广医一院娄底医院引进的博士、硕士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工资待遇享受娄底市“人才新政36条”相关标准。相关人员过渡期工资待遇参照娄底市中心医院同类在职人员标准发放;
2.硕士待遇:享受娄底市“人才新政36条”相关待遇,具体发放办法由广医一院娄底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医院绩效管理办法发放;
3.博士待遇:
(1)按照娄底市“人才新政36条”标准执行,累计发放63万元补贴,其中五年内每年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8.6万元,服务期满五年一次性补贴20万元;
(2)提供12万元科研启动费,建立个人账户,由科研科审批报销。所有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专项使用。科研启动费要求有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
(3)对于高级职称的评聘不受职数的控制,优先聘任。
4.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入住由娄底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享受3年以内的优惠租住服务。
八、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监督指导
市委人才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市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738-8280062
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8-8280676
附件(请点击下载):
1.《广医一院娄底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docx
2.《广医一院娄底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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