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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3日
1、病人入院由本院门(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按程序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再由住院处通知病区。病人入院时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2、病人在从门急诊至病房的途中,如病情需要应安排医务人员护送。 3、在护送危重病人时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注意外伤者体位,以确保安全。 4、病房护士接到病人住院通知后,应立即准备床位和用物,并通知值班医师,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病人进入病房后,护士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规则、病房有关制度及同室病友,协助病人熟悉环境。同时及时测量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主动了解病人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并为其提供《住院指南》。 6、值班医师接到护士的通知后,应做好接诊病人的准备,及时检查病人并作出处理。在书写病历文书前,医生应核实病人住院证上姓名是否有误。对危重抢救病人,值班医师应及时传呼二线医师,并报告上级医师及科主任。 7、急危重病人可以由急诊科电话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并直接进入病房(或手术室)抢救或治疗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8、对因床位紧张一时不能办理入院的一般病人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急危重病人则应加床收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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