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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开的证明?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宣传外联部 刘素凤

 

人的一生,从父母欢欣雀跃地为你办下第一个《出生医学证明》开始,你就注定与“证明”二字结下了不解之缘。上学需要健康证明、外出需要身份证明、工作需要体检证明、年老了需要办理老年证明、去世之后还得有人为你办理死亡证明……中国人的一生,始终都在“被证明”的路上。在众多我们所办理的证明中,确需办理的有,可有可无的也存在,莫须有的更不在少数。可是,老百姓即使有再多的怨言,也不会有人去质问:“为什么要办理这些证明?”我们到政府部门去办事,总是小心翼翼,只要能顺利办好事情,再多的证明也愿意开。但最近冷水江市某派出所开出的别样“证明”却让大家拍手称快。

近日,一份湖南冷水江市公安局同兴派出所开出的别样“证明”在网络上热传,引发网友热议。该证明除了为一名66岁的老人开具的“老年证”丢失证明外,还致函冷水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质疑补办老年证需派出所开证明的必要性,矛头直指该局工作人员不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走了弯路,质疑开这样的证明“有必要吗”?这么多年来,我们早已习惯了在“被证明”中生存,突然间,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站出来为老百姓说话了,大家当然更加“义愤填膺”。一石激起千层浪,尤其是在当今网络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这份别样的“证明”一经传出,立即引发了“大爆炸”,为派出所点赞的、责备民政局的、吐槽政府工作人员的……各种评论瞬间刷屏,充斥着我们的眼球,直击我们的心灵。随后,各种奇葩证明迅速浮出水面,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爸是你爸,证明你是老年人,证明这幅画是你画的……这类让人哭笑不得的证明,在冷水江市派出所别样证明的引领下,像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在引发热议的同时,也引起了政府部门办事人员的深思。

“证明”二字,词典赋予它的意义是:根据确实的材料证明真实性。可见,我们开具证明的目的是告诉大家事情是真实的。颜师古注《汉书》中说道:证明,明其伪也。既然“证明”存在的价值是为了证实某个事物是真的,而不是假的。那么,在现有材料已经确实能证明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再去寻求一些完全没必要的依据呢?就拿冷水江市补办老年证的老人来说,身份证已能证明他有66岁,身份证上的地址也能证明其归属地,这样难道还需要他再为自己办理老年证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持吗?谁又能证明他的老年证丢了呢?也许工作人员会解释:这是按规定办事。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世上本就没有一成不变的规矩,就连庄严的法律条款也会视情修改。在我仅有的一点关于法律知识的印象中,似乎有这样一句话:“谁主张,谁举证。”既然你怀疑我办这件事的真实性,那么,就请你找出证据来证明它是假的,否则,就请为人民多办实事,别再拿一些所谓的“证明”来搪塞、推脱百姓。

为百姓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更不是一句空话。只要你扎扎实实地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来考虑问题,那么,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的不足之处才会在实践中得到体现,既为百姓办了实事,又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实践依据,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才会促进全社会的和谐进步。

冷水江市派出所民警开具的别样证明是我们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良好开端,他之所以广被称赞,不仅仅是因为他说出了百姓的心声,更为重要的是他为民服务的诚意,尽管他质疑这类证明不合理,但本着少让群众跑腿的善意,还是给老人开了这个证明。有了这件事带给全社会的反思,我相信,每一个“公仆”在要求百姓开证明的时候,都会认真仔细地思考一下,你所要求的“证明”是否确实有必要开?能不能让百姓少走点弯路,让事情办得更加顺畅?同时,通过各种奇葩证明现象,政府部门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一些可开可不开或者完全没必要开的证明,是否可以废除?或者简化程序,只需要一个支持材料的,没有必要再为难百姓多弄几个。“无事不登三宝殿”,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每一次去政府部门办事,都是做了充足的准备的,可往往一件事不跑几趟是办不成功的。或者,我们可以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大数据库,所有公民的个人信息、征信记录等都可记录在案,由政府统一管理,这样或许也能免去百姓开众多证明的麻烦。

一个证明该不该开,不是由办事的老百姓说了算,更不是某一个办事人员说了算的。中央一再强调我们的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改变工作作风,要践行“三严三实”走群众路线,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群众的立场,多为百姓考虑,多为百姓办实事。“证明”只是我们办事的一个方面,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我们来认真为百姓考虑的,只有切实站在群众的立场来处理事情,才是真正做到了一心为民,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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