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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重要性
律师协会是法定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是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为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律师协会和各地律师协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当前律师协会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律师协会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还不够完善,自律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律师协会一定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工作,促进律师工作改革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律师协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律师协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织引导广大律师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司法行政部门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行业自律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律师工作特点和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创新律师协会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广大律师,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三)主要目标。律师协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执业行为规范和惩戒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和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律师协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律师协会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善于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成律师协会的决议和律师的自觉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行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一般应当设立律师协会。加强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道德品行好、具有较高声望、热心律师行业建设、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律师,推荐作为律师协会领导班子人选。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一般设会长1人,副会长6至8人,律师人数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一般不超过10人。进一步完善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决策机构,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决策和执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律师协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机制,强化实绩考核,增强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和加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建设,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在促进业务交流、推进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行业惩戒机构。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要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控制数量规模。全国律师协会的专业委员会按刑事、民事等律师业务主要类别设置。加强律师协会秘书处建设,配备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成立律师协会或者其他律师行业性组织。
(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律师协会要抓紧制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完善律师协会会员服务管理、业务培训、对外交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制度,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细化行业处分依据,确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惩戒。完善律师协会人员管理、经费使用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各项规范制度的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对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切实抓好整改,保证各项规范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律师协会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畅通联系服务律师的渠道,准确把握律师需求,及时回应律师关切,建成“律师之家”。加强对律师工作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健全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联动机制,律师因依法执业,本人或者近亲属受到威胁、侮辱、报复、人身伤害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对律师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健全完善服务律师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通过推介会、洽谈会等形式,定期开展专项活动,搭建律师服务平台,积极为律师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关心青年律师成长发展,关爱老年律师、女律师、少数民族律师和困难律师群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交流活动。
(八)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健全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听证处理、复查申诉等工作程序,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有投诉必受理、受理必调查、违规必惩戒、处理结果必回复。加强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的工作衔接。对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苗头的,加强教育引导,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活动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健全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律师失信惩戒信息。坚持教育、惩戒和监督并重,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律师实习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实习导师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严格实习合格条件,确保实习质量。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活动的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实现对律师执业的有效监督。
(九)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国律师协会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律师协会党组织建设,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要抓紧建立,还没有建立律师协会的,在建立律师协会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律师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依托律师协会组建律师行业党委。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努力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比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加强指导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协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支持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作用。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工作管理机构和律师协会之间的重要情况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律师工作管理水平。
(十一)完善保障政策。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律师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进一步研究解决律师协会秘书处人员编制、经费的有关问题。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支持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调解、法治宣传,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等公益法律服务。积极推动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机制,监督指导律师协会规范会费管理使用制度。
(十二)做好表彰宣传工作。健全律师行业综合性表彰和专项表彰制度,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先进典型表彰宣传力度,适时推出重大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建立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律师行业重要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律师行业舆情引导应对,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律师协会建设和律师工作宣传,为律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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