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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院内化粪池污泥处置询价采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一、服务项目

医院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院内化粪池污泥清运及无公害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月6日17:30截止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俊杰 18873820001

二、服务地点

娄底市中心医院医疗区

三、服务范围

按环保要求对临时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院内化粪池内污泥进行无公害处置。

四、服务内容

1、医院临时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院内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的清掏、有效压滤、检测、装卸、运输、收集和处置。

2、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及危废处置服务。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六、服务费用

本服务项目处理服务费上限控制单价为15.00元/公斤,重量以无害化处理打包封存后现场实际称重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无公害处理重量计重,该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运输费、贮存费、污泥处置费、防护费、税费、相关部门的收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办理了工商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期限在有效期限内;

2、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有固定营业场所;

3、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处置的,接受委托的单位的经营范围须含医院污泥处置项目,且提供与接受委托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合作期限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独立履行合同(独立处理的),需具备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环保工程项目及污染治理设施的施工及运营能力,且能满足医院化粪池污泥清运及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要求。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医院污泥处置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法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经营行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

6、能提供合法的设备、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工具等;

7、未被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服务要求

1、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其在污泥(危险废物)的清掏、有效压滤、装卸、运输、收集和处置等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文明作业。

2、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接收单位的单据(危险废物转移单),且单据必须明确注明废物产生单位、废物运输单位、废物接收单位、重量、时间等,如不符合前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处置服务费。

3、制定预防和处理意外事件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

4、在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泥,应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5、承担因污泥(危险废物)的清掏、有效压滤、装卸、运输、收集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产生的所有风险责任。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有效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娄底市中心医院

2023年1月3日